今后,北京将允许中国公民以自然人身份,作为出资人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兴办中外合资、合作的高新技术企业。这是北京市工商局日前公布的《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》中的改革措施之一。
据介绍,该《办法》的出台是企业登记制度方面的重要改革,已正式实施。为给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,该《办法》共推出八项创新措施。其他几项主要是:今后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注册企业,除需要进行专项审批的项目外,不再具体核定企业经营项目;不再限制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比例,而由双方当事人决定;鼓励设立风险投资机构;允许外国公司在园区设立分支机构;实行企业章程、合伙协议书备案制。《办法》还规定了限时办理专项审批、责任追究条款等。
同时,为了优化登记注册软环境,北京工商局还推出了以下举措:开展全日制对外办工、实行“首问负责制”、建立登记注册工作社会评价制度、退件再报说明制度、内部监督检查制度等。